58噸“碳”賣了2526萬元!為何深圳碳市場流動率連續七年領跑全國?
本文來源:華夏時報
8月12日上午,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2021年度深圳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工作,這是 自應對氣候變化職能轉隸到生態環境部門后,深圳苜次開展碳配額拍賣。
本次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總量約58萬噸,競買底價29.64元/噸。26家競價成功,總成交星58萬 噸,總成交金額2526萬元,平均成交價43.49元/噸。
對此,碳碳未來數字科技總經理林森對記者表示:"本次拍賣是深圳市因地制宜的舉措,未來 會持續進行,碳配額1無償^有償’相結合的方式,將逐步擴大有償配額占比,一來擠壓高排企業生 存空間,持續優化本市產業結構;二來有助于提高碳配額價格,刺激本地碳市場活躍。”
深圳苜次碳配額拍賣結束
為進一步提升碳市場對“雙碳”工作的促進作用,經市政府同意:6月29日,深圳市生態環境 局印發《深圳市2021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酉昉案》(下稱《方案》),確定了2021年深圳碳排放權交易體系年度配額總量為2500萬噸,納入碳排放管控單位為750家,其中供電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1家, 供水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5家,供氣行業1家,公交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3家,地鐵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2家,危險廢物處理行業碳排放管控草位2家,污泥處理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1家,污水處理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6家,平板顯示行業碳排放管控草位4家,港口碼頭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5家,計算機、通信及電子設備制造等制造業和其他行業碳排放管控單位720家。
同時,《方案》指出2021年度碳排放管控單位配額發放采取免費為主、有償為輔的方式,97%無償分配、37%有償分配(以拍賣方式出售)其中供電、供水、供氣、公交、地鐵市政務類行業暫不開展有償分配。
7月21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針對碳排放配額有償分配,進一步發布《關于2021年度深圳碳排 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公告》。8月12日上午,根據上述規定和要求,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纟且織開展 2021年度深圳碳排放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工作,深圳市2021年度重點排放單位和排交所會員機構可以 通過深圳市碳排放權現貨交易系統進行競價。
據深圳生態環境局消息,競價啟動10分鐘內;申購墨便超發放總量, 20分鐘內申購量突破100 萬噸,同時競價期間申報價格不斷上漲,最終配額有償發放量全部成交,企業競購踴躍程度超出預期。
本次配額有償競價發放總量約58萬噸,競買底價29.64元/噸。經統計,共123家機構參與競 價,總申報量249萬噸;其中,26家競價成功,總成交量58萬噸,總成交金額2526萬元,最高成交 價100元/噸,最低成交價42元/噸,平均成交價43.49元/噸。
"其他有地方碳市場的城市,會根據當地情況制定策略,有可能會借鑒深圳的拍賣模式?!?森表示。
碳排放權交易有何方法?
實際上,碳排放權兼具經濟屬性、公共屬性和生態屬性,碳排放交易是國際公認的一種有效地 控制碳排放的手段。截至2021年,全球共有33個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投入運行,覆蓋電力、工業、航空、建筑等多個行業。
早在2011年10月,囯家發改委已印發了《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批準北 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
2013年6月18日,深圳在囯內率先啟動碳交易。自啟動以來,深圳碳市場流動率連續七年位居 全國第一,成交是第三、成交額第四,全國二級市場配額現貨成交額率先突破1億和10億兩個大 關。
而碳配額是碳市場的主要交易產品,是納入碳交易的企業允許的碳排放額度。企業為了履約, 每年必須核銷與自身排放是等是的配額。
根據《全國碳排放權配額總是設定與分配方案》,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含自備電廠〕和航空等八個行業中年度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約 2.6萬噸二氧化碳當畺)及以上的企業或經濟主體。各省級、計劃單列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擴大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行業覆蓋范圍,增加納入的重點排放單位,報囯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政府既可選擇通過拍賣出售配額,又可選擇向參與者或其他有關主體免費發放配額。
實際上,除配額交易外;深圳進一步將其他經核證的自愿減排量納入交易范圍?!渡钲谑刑寂?放權交易管理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3號)持本市碳普惠核證減排量也納入了碳排放交易產品范濤,同時規定可以用于配額清繳的核證減排量還包括"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的其他核證減排量〃 ’為其他類型自愿碳減排創新留有余地。但需注意的是,深圳自行核證的自愿減排是只能在該地區使用,比如深圳市的碳普惠。
"建議擴大碳交易市場參與者范圍,允許金融機構提供碳衍生品以及中介服務,以建設多元化 的碳金融市場,另外鼓勵各地推廣個人碳賬戶,政府引導服務性企業提供公益性碳積分兌換商品和 服務,推進社會化減碳排放。另外,政府可以借助專項補貼和碳稅等手段調控碳排放市場和碳金融市場的運作,加快將其他行業納入減排體系,擴大碳市場的深度和廣度。“薩摩耶云科技集團苜席經濟學家鄭磊對本報記者表示。
國內碳排放權法律政策體系有待完善
然而,目前,我囯尚末建立起全國統一的碳排放權方面的法律政策體系,缺少法律與行政法規層面的法律規范統領,目前全國碳排放權交易與各試點省市的碳排放權交易所分別適用不同的監管 規范和交易規則,且以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為主。
2021年2月1日開始實施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令第19號)適用于全國 碳排放權交易及相關活動,目前納入全囯重點排放單位的行業是發電行業,"十四五"期間,建 材、鋼鐵、有色、石化、化工、造紙、民航等重點排放行業將陸續進入全國碳市場。
生態環境部于2021年5月14曰發布實施的《碳排放權登記管理規則(試行)》《碳排放權交易管 理規則(試行〕》和《碳排放權結算管理規則(試行)》,用于規范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活 動。此外,生態環境部編制的《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核査指南(試行)》《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發電設施》《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等技術規范性文件也 均適用于參與全國碳交易市場的控排企業。同時,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活動還主要受《廣東省碳排放管理試行辦法》的規范。
因此,我國應進一步完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架構,加快推進碳排放權交易法律體系建設,適時制定碳排放權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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